漯河市农科院志愿服务兑换回馈奖励制度
发布时间:2018-03-15 来源:漯河市农科院 阅读次数:
开展志愿服务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,是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,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,为调动和鼓励我院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,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,我院建立实施志愿者积分兑换奖励制度。
一、适用范围
全院志愿者,群众基础较好,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或自愿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,在抚贫帮困、文明劝导、邻里互助、城市清洁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。
二、活动程序
(一)申请:凡符合条件的志愿者,可向院党委申请,并填写《农科院志愿者积分申报表》。
(二)认定:对参与对象统一发放积分手册。
(三)积分:对参与志愿服务对象情况进行登记,并记录相应积分,志愿者每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,就获得一定的积分;按次积分,一次一积分,分值不同,一月一统计,一年一评选。
(四)积分审核:服务积分实行审核制度,确保服务事项的真实性。在审核积分的时候要认真负责,对把关不严、敷衍应付、弄虚作假,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(五)兑换服务回馈:积分达50分以上,可兑换相应的奖励卡和物质奖励,享受服务。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,做出特别贡献的加分奖励等。